律師,偽造五倍券去買東西,有罪嗎?以下自由時報新聞分享看看
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3705068
🟨去年三倍券有判決認定
振興三倍券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,可以其面額至大多數店家消費使用,性質近似於同額現金,其使用期間、範圍、例外、使用限制均有規定,有價證券上權利之發生移轉或行使,有其一以證券之占有為要件時,均屬有價證券之範圍。又現今網路資訊發達,數位金融已屬常態,占有要件固有與時俱進之空間,所應著重係出示三倍券即能行使票面所載權利,其使用期間在國內交易上有流通效力,自係屬於有價證券之一種。(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9年度訴字第883號參照)
🟨所以偽造五倍券可能涉犯了
🚫刑法第201條 有價證券之偽造變造與行使罪
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。
🚫行使偽造、變造之公債票、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罪
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。
🟨偽造五倍券罪刑可是一年以上的罪喔!大家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喔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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