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,通行權償金是租金嗎?只能往前請求5年的租金嗎?下列文章試著從查得的判決去觀察
https://ajaylawyer.wordpress.com/2021/12/09/
由文章可知,通行權償金並非使用通行土地之對價,與租金之性質不相同,加上通行償金,其給付方式法律並未設有明文,所以適用民法第125條但書規定,即應適用一般消滅時效期間15年的規定🙏
所以似可往前請求15年的租金喔!但是租金的計算依據能否依照市面上租金行情價請求,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,有機會再跟大家討論🕵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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